货银对付原则是什么意思,货银对付原则启动利好什么板块
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结算规则》等规章制度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资本市场迎来货银对付改革。货银对付原则是指什么
中国证券结算制度根据货银对付的原则设计。货银对付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手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
货银对付原则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收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通俗地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根据货银对付原则,一旦结算参与人未能履行对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义务,登记结算机构就可以暂不向其交付其买人的证券,反之亦然。银货对付通过实现资金和证券的同时划转,可以有效规避交收对手方交收违约带来的风险,大大提高证券交易的安全性。货银对付原则已经成为各国证券市场普遍遵循的原则。
货银对付制度是将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关联起来的机制,是对外资进入的中国结算制度规定。或因对付改革,将减少市场资金占用、增强市场活力打开空间,有助于提高市场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这对金融业是一个普通利好,不要扩大其作用。
货银对付原则启动利好什么板块
DVP是国际市场普遍采用的基础制度,用于保障证券交易达成后钱券足额交收。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时,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DVP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通过第三方存管、交易前验资验券等制度保证涉及个人投资者的经纪和融资融券业务已符合DVP制度,仅涉及机构投资者的自营和托管业务在结算制度上尚不完善。这次改革贯彻落实证券法,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对自营和托管业务建立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之间的关联,明确违约处置安排。
本次改革保持投资者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增强结算体系安全性,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改革同步降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最低缴纳比例,有利于减少全市场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就是机构买股时不必要当时全部缴纳现金,盘后4点之前交纳就行,如果违约就有罚金,开户券商补足资金。具体操作是茅台1800买一万股是1800万,机构只有800万先买上,当天结算时(一般是下午4点)补足1000万,如果机构没钱那就是违约,开户券商补足1000万,罚金10万,第二天券商卖掉一万手拿上收回垫资1000万和利息3000块(按万3算)。券商盈利10万3千块,券商风险不大,这个明显利好券商!
说明,文章数据引用权威财经媒体,比如东方财富网,新浪财经等。